生产企业备案说明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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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备案说明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
(二)出口货物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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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所以,出口退税并不是退还“销项税额”,而是退还进项税额。
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所以,出口退税并不是退还“销项税额”,而是退还进项税额。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实行“免抵退”方法的生产企业,在会计上应当增设如下增值税专栏:
1、“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借方专栏
2、“出口退税”贷方专栏
另外,以“进项税额转出”贷方专栏核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以“应收补贴款”科目核算“当期应退税额”。
【摘 要】审计实务中,发现不少人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一知半解,导致会计处理不正确,本文针对此进行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免抵退税计算 免抵退税会计处理
审计实务中发现很多会计人员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含义、计算及其会计处理的理解一知半解,导致会计处理不正确,出现少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情况。下文就免抵退税的含义、计算和会计处理进...
一、销售
1、当月销售:
以出口发票记账联、出库单为附件
借:应收外汇账款——**国家/**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